福建通报18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三明通报5起

渐行渐知
2014-01-16 11:09:29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福建省泉州、三明、龙岩、宁德等4市就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泉州 通报3起

  一、永春县下洋镇交警中队原指导员李栋良,为其女大办婚宴,摆设婚宴80桌,宴请790人次,收受礼金92150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并被责令退还礼金。

  二、安溪县墩坂中学原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林坤城,用公款购买月饼,私设“小金库”14.82万元,受到免职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校总务处主任肖来福、副主任林明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发月饼费用由教职工个人承担。

  三、石狮市公安局宝盖镇派出所原教导员卢画映,私自驾驶警车前往厦门办理私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市公安局副局长邹毅斌、宝盖镇派出所所长许锋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三明 通报5起

  一、大田县法院建设镇人民法庭原庭长陈上美,私驾警车载家人前往永安办私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受到免职处理,并被党纪立案调查。

  二、明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副局长颜福义,设立“小金库”并违规发放过节费、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款项被收缴。

  三、建宁县拘留所原所长刘会兴,向管理对象黄某(曾被县拘留所拘留)索要吃请及ktv娱乐并殴打黄某,受到免职处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相关费用。

  四、清流县嵩溪中心小学原校长邓增富,多次安排公款吃喝,虚开接待发票用于个人开支,受到免职处理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没收违纪款项。

  五、宁化县安远村党支部书记黄永能、原村委会主任吴有亮,将村集体资金用于送礼以及个人开支;黄永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有亮被依法免职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人违规报销款项被追缴。

  龙岩 通报5起

  一、龙岩市地税局副局长张桂荣用公车前往黄山市参加女儿订婚仪式被免职;地税局局长叶金星、副局长唐日平作书面检查。

  二、漳平市拱桥镇党委副书记陈建勇,多次在娱乐城ktv挂单消费共计11483元,准备用公款冲抵,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三、长汀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钟文,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宴请单位干部职工79人,收受礼金21900元,被党纪立案调查。

  四、永定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龙岩市鸿盾保安服务公司永定分公司经理许建国,私驾公车送孙女上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上杭县茶地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程宇清,用公款组织教师旅游被通报批评并调离原单位,随行家属被责令退还补助款300元。

  宁德 通报5起

  一、周宁县林业局主任科员刘孙益,违反工作纪律,累计旷工达26天,受到行政降级和记大过处分。

  二、霞浦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原所长黄彪,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款项被追缴。

  三、寿宁县广播电视事业局违规购置超标公务用车,局长潘吾忠被党纪立案调查,超标车被收缴。

  四、宁德市国土资源局东侨分局违规购买发放物品,局长陈家秋被党纪立案调查。

  五、福安市卫生局驾驶员钟伏荣先后四次驾驶公车去钓鱼,并与妻子驾驶公车到三明看望孩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个人承担车辆使用费用;分管副局长郭强被诫勉谈话,办公室主任王春富被诫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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