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6%

渐行渐知
2014-02-14 13:31:52

  本报2月14讯(记者 林文捷 通讯员 周承公) 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福清调查队获悉,2013年,我市农村居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5061元,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

  据了解,去年我市农村居民4项收入构成情况为:工资性收入8614元,占57.2%;经营性收入3108元,占20.6%;财产性收入1897元,占12.6%;转移性收入1442元,占26.2%。

  另悉,2013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83元,增长13.8%。八类消费支出构成情况为:食品支出4098元,占42.3%;衣着支出843元,占8.7%;家庭设备支出1247元,占12.9%;医疗保健支出778元,占8.0%;交通和通信支出1101元,占11.4%;文化教育娱乐支出712元,占7.4%;居住支出613元,占6.3%;其他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19元,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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