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讨薪“撑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春节前,在沙县建筑工地做泥水工的农民工周师傅通过当地的人社部门协助,拿到了拖欠工资2万多元,高兴地回江西老家过年。我市高度重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把其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有效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2014年春节前,此次专项执法监察行动共出动658人次,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约1.56亿元,涉及劳动者10412人,其中农民工工资约1.42亿元,涉及农民工9358人。 强化督查执法,开展专项检查。去年11月以来,市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铁办、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维权专项执法监察行动。11月16日至12月10日,组织用人单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参加自查的用人单位共有2625户(家),查出并及时整改补发拖欠农民工工资883.1万元。12月11日起,重点针对高速公路和铁路施工路段劳动用工点多、线长、面广、量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易发的特点,对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建泰、湄渝和漳永高速公路、三明长深高速公路连接线、向莆铁路等合同段逐个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01家,涉及劳动者0.46万人,现场为38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7.2万元。 日常监管让劳动者工资有保证。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和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开展劳动合同制度示范活动3年行动、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行动”,督促企业将工资按月直接发放给农民工个人或存入其工资卡内,全市劳动合同制覆盖率达99%,签订率达94%以上,其中规模企业达100%,强化用法律形式规范约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建立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我市加强企业欠薪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应急处置,建立健全解决工资拖欠问题长效预警机制,把工资清欠作为年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不发生因企业欠薪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全市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截至目前,工资保证金账户余额为15633.56万元,涉及410个工程项目,实现工资100%按时足额发放,未出现因欠薪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投诉案件。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由建筑领域扩大到交通、水利、电力、铁路等其它基础设施领域及有欠薪劣迹的企业。在全市建立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保障资金由市、县多渠道筹集,市本级财政筹集2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共筹集1200万元。 建立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人社部门与公、检、法密切配合,依法移送和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