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交出满意答卷

渐行渐知
2014-02-18 14:03:53

  2013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超额完成,投资完成率、基本建成率、配租配售率等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426套,占省下达任务的107%;基本建成9059套(含竣工7653套),基本建成率占省下达任务的251.6%;完成投资15.4亿元(含续建项目7.1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84.4%;新增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5686套,配租配售率达99.8%。

  去年,我市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尽早安排任务并将建设情况纳入考核内容。2012年10月开始组织筹划2013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从项目生成、土地供给、资金拼盘等方面初步筛选项目。2012年12月底,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下达目标任务后,我市及时向各县(市、区)分解任务,并于2月底确定了项目清单。

  抓资金配套。我市一方面做好上级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另一方面通过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收益等渠道,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bt、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方式融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缓解资金困难。

  抓用地保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赴省国土资源厅汇报,积极争取建设用地保障。通过开辟用地审核绿色通道,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涉及农用地转用、林地审批的,及时组织材料报批,对材料齐全符合供地要求的,简化程序、加快办理。同时,我市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掌握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对未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限期完成开发。

  抓监督检查。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了联合督查制度和项目进度月报制度,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会同监察局、效能办定期到项目现场了解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评比通报,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奖惩,通过城市建设战役、民生工程战役对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团队进行了奖励。对项目进展缓慢,影响全市进度的,市政府采取批评、约谈、责任追究等方式问责有关责任人,以推动项目工作的落实。 在严格控制成本的基础上,我市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建立了“政府部门监督、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管理体系。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新建保障房项目百分之百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设立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示牌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专门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组,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巡查制度。通过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及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核验和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作检查,组织项目现场砼强度回弹抽测等,对违规工程监管机构、项目经理、总监进行违规记分,责令限期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加强商品砼市场监管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签字、验收和复核制度,从建材源头严把质量安全关,让住房困难家庭住上安心的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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