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慈善总会进一步完善救助重特大病患者制度

渐行渐知
2014-02-18 17:29:34

  闽西新闻网讯(通讯员刘永良)永定县岐岭乡石培村的曾祥红是不幸的,在一次看病时被查出患有非霍奇金氏恶性淋巴瘤病,家里为此花光了多年积蓄,全家生活一时陷入困境。然而曾祥红又是幸运的,除了享受“新农合”报销外,还有永定县慈善总会给他救助的5000元,让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到1月底,像曾祥红一样受到总会救助的重特大病患者,今年已经有61户,共享受救助金20.9万元。

  今年初,永定慈善总会进一步完善救助重特大病患者的有关制度,设立了“重特大病造成生活困难救助金”,以帮助患有重特大病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孤儿、低收入家庭成员解决特殊困难。总会规定,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孤儿患者,扣除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商业补充保险报销,以及民政部门按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补助后的自费部分,原则上按10%的比例给予救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对象自费部分达到8万元以上的方可申请救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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