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男子醉酒驾车翻沟里 警方救人问责两不误

渐行渐知
2014-02-26 06:32:41

近日,福清市公安局新厝派出所民警成功救治一名驾驶电动车不慎摔下沟渠的男子,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伤者家人突然要求撤案,经过民警细心侦测,原来该男子是因为酒后驾驶才发生事故。

22日晚19时30分,新厝所接到110指令:在新厝硋灶村路边,有人掉进水沟里,需要救护车。值班民警蔡伟伟、陈智桑迅速带领协勤人员赶往现场处置,发现一辆两轮电动车横空架在水沟的两端,电动车正下方躺着一名戴着头盔的男子,其面部朝下,动弹不得。

民警见状不畏脏臭、迅速俯下臭水沟将伤者抬到安全的马路边,并叫救护车将人送往福清市融强医院抢救。同时,民警在现场还发现一部手机,当拨通未接的电话时,民警惊诧了!只听接听人醉醺醺地说:“怎么不接电话呀,晚上我们再喝……”

结合事故现场状况,民警初步判断该伤者有酒驾嫌疑,于是民警蔡伟伟立刻联系并交代医院的医务人员监视伤者并进行抽血,防止伤者毁灭证据。当晚20时30分,正当民警将事故现场移交给事故组的时候,附近的伤者家属赶过来了,并表示要撤案,这下更加引起民警的疑心了。

值班领导郑长坤所长获悉情况后,立即指派民警赶往融强医院了解伤者情况,果然不出意料, 民警对伤者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后,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经血液乙醇含量检测为206.82mg/ml),属于醉驾范畴。

经审查,伤者陈某(男,48岁,福清硋灶村人)系当日下午在朋友阿华家中饮用了一些葡萄酒后,驾驶电动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范畴)行驶至324国道硋灶村路段时不慎酿成车祸,陈某对其无证、醉驾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福州新闻网通讯员 钟景杰 叶兴旺 记者 陈玲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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