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福安二中防早恋“奇葩”校规引热议

渐行渐知
2014-02-26 14:59:47

网上资料
网上资料

  “不准认男生当哥”、“男女生不能单独相处”、“在公共场所交往距离不得低于50厘米”、“男女学生食堂分区域就餐”……这几年,国内各地中学为防止学生“早恋”,可谓使出“浑身解数”,出台了不少“雷人”又另类的校规。

  虽说“奇葩”校规不受待见,屡次被曝光、屡次遭“吐槽”,但这似乎不影响另类校规的出现。这不,就在前几日,一则“福安二中关于男女生之间交往的规定”的公告就引起该校学生和本地网友们的热议,“反感”“没效果”“看了规定,我要被勒令退学好多次了”……从学生们的反应来看,似乎“抵触”情绪占了多半。“还好,只是严厉了点”“没有什么可吐槽的,几乎每一条都有其可行性”“这规定与我毫无关系”……也有网友认为不必太在意。

  福安二中制定防“早恋”校规

  2月25日,记者从网上搜索到了这份防“早恋”校规。这份制定于2月16日的“福安二中关于男女生之间交往的规定”,规定了男女生之间交往应该注意“三有”和“六不准”。

  “三有”:语言有分寸(对于向异性同学表白,给同学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影响学习的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对表白者进行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对表白者勒令退学)、目光有分寸(男女生之间交往时应该注意不应长时间盯着异性同学看)、服饰有分寸(男女生之间交往时应注意不穿过于暴露的衣服)。

  “六不准”:不准进入异性宿舍;未经家长同意不准在外住宿或留宿异性同学;未经老师或家长同意,不准一男一女相对固定地成双外出,不准男女生相对固定地成双成对在食堂或校外快餐店就餐;不准一男一女在偏僻的地方独处;除老师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外,男女生之间不准有挽手、勾肩搭背、拥抱、接吻等肢体接触行为;不准在假期或在校期间,约见异性网友在外留宿。根据规定,违反一到五项中的任何一项,校方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违反第六项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奇葩”校规被“吐槽”

  校规中的“三有”和“六不准”,备受争议的要属“目光有分寸”和“不准一男一女相对固定地成双外出,不准男女生相对固定地成双成对在食堂或校外快餐店就餐”。 “男女生之间交往时应注意不应长时间盯着异性同学看……这每项规定都很好笑哇!”“不知道这种事是越禁止越凶猛吗 ”“一点效果都没有”……还有学生打趣道:“就这些规定,我都要被勒令退学好多次了。”

  @w_i_t_h_o_u_t_:仔细想想,这样女生就不能随便打男生了……

  @ 陈小爱艾:“马不抬头铃不响,花不惹蜂蜂不来”——二中班主任经典语录。

  @雨林霖lin:好想点个赞,老师的措辞准确到位,全文不提恋爱两字,但也不过这些事了。

  @林高寒丶海口林:大二中威武~记得以前还有男女生不能同撑一把伞。

  @ 瑞瑞陈:认真看了一遍觉得没啥好吐槽的,几乎每一条都有可行性,挺合理的。

  @美人痣mmmm:不就校规严点,为何这样。

  “堵”不如“疏”

  昨日,记者从该校办公室和政教处了解到,近段时间,学校发现少数异性同学之间交往过密,甚至出现了校园打架斗殴现象。而规定也是为了整顿校风,严肃校纪而制定的。对于规定在学生和网友中引发热议,学校也没料到。“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也会反映到主任那儿。”昨日,该校政教处的相关老师回应道。

  “其实,中学男生、女生各方面都已经开始成熟,青春期的男女对异性之间充满好奇也是正常现象,若是一味‘堵’而不加以‘疏导’,势必会矫枉过正、适得其反。”宁德一中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王晓莉告诉记者,中学生们正处于青春期,而这期间男女生的交往并非都是“谈恋爱”。“异性同学之间交往频繁,有出于对对方的好感,也有家庭某些情感方面的缺失,还有仅仅就是同学之间的欣赏……”作为老师和家长,此时应该要注重学生们情感上的需求,学会倾听,对学生要有“同理心”,而不是站在学生的对立面,敏感地将其定位为“早恋”。

  由于从事学生心理教育工作,王晓莉十分了解这个阶段学生的心理。她认为,防学生“早恋”重在教育引导和及时有效地心理干预。针对青春期孩子的特点,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开展活动鼓励男女生正常交往,通过开设讲座等形式教会学生分辨、处理情感,引导他们学会自爱、自控,学会尊重别人。“应该或不应该,这些学生们都知道,他们更多时候需要的是倾听者,而不是命令者。”总之,预防学生早恋重在拉开男女同学之间心的距离,而非物理上的空间,心理的教育与疏导,往往比行为上的防控更实际更有效。缺少了心理上的预防,单纯靠校规的生硬约束,效果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记者 郭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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