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去年消费维权挽回损失660余万元
本报讯 点点滴滴“小投诉”,息息相关“大民生”。去年,三明市工商系统共受理各类申(投)诉、举报、咨询12415件。通过消费维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4.2万元。 2013年,全市工商系统受理申诉4040件,咨询7560件。申诉现场调解322件,调解办结率达99.63%,争议金额近1800万元,除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外,还为消费者争取加倍赔偿金额和精神损害赔偿5万余元。全年接到消费者举报815件,已办结811件,办结率99.51%,案值近75万元,罚没款29.89万元,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针对民生消费热点问题,工商部门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领域服务维权保障。针对流通领域开展消防产品、电子产品、儿童用品、人造板及其制品类、学生用品类以及“死飞”自行车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服务领域消费者维权保障方面,去年三明市以美容美发服务、旅游服务、电信服务、修理服务、快递服务、供电、供水、供气、中介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依法查处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制止“霸王条款”,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服务领域经济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全市共查处服务领域违法案件377件,其中虚假宣传违法案件10件、虚假违法广告案件62件、合同违法案件1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84户。 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明市正在不断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全市目前共设立了2627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同时,在巩固提高省级示范站建设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十项标准”要求,按照“四个一”和“四统一”的标准,做到有统一的授牌、有一个专门的办公室、有一个专职维权人员、有一部全天开通的电话、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上墙、有一套调处登记簿,发挥示范站点作用,提高和解消费纠纷服务水平。2013年至今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共受理消费者申诉2425件,和解率超过90%,消费者挽回损失100多万元。 (本报记者 曾凤清通讯员 张林华 陈根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