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送货太慢全部变质

柳飞霜
2014-03-19 11:54:03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谢雄 通讯员 陈波 余娇) 2月19日,在我市工作的姚小姐为甘肃的家人网购了一些福州特色小吃,岂料快递变慢递,其家人在3月9日收到快件时, 所邮寄的鱼丸和肉燕都变质了。

  今年元宵节,姚小姐不能回家和父母团聚,便给家里的父母寄去一些福州特产——鱼丸和肉燕。2月12日,姚小姐在网上下了订单,可商家直到2月19日才回复她,所选购的商品缺货。姚小姐只好重新挑选。为了补偿姚小姐,商家承诺免费包邮,姚小姐要求必须确保在2月28日前将商品送到甘肃。但到了3月9日,商家才将货送到,而且打开包装后,鱼丸和肉燕都变质了。姚小姐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商家称,这是物流服务滞后的责任,他们已替姚小姐支付了物流费用,可以免责。双方争执不下,3月12日,姚小姐向市工商局投诉。

  玉龙工商所工作人员获悉后立即联系商家。商家承认自己有过失,但辩称要与厂家及物流公司共同担责。工商人员指出,根据《消法》 有关规定,在本起消费纠纷中,商家应承担消费者损失,至于厂家及物流公司,应由其自行追责。经调解,商家退还了398元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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