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男子以经商为诱饵 半月骗走两女友7万余元

柳飞霜
2014-03-19 12:03:34

  福安男子陈某自称有渠道,有门路,可以合作购买铲车很赚钱等,半个月内如法炮制,先后交了两名女朋友,骗得两女性钱财总价值达77900元。日前,该男子陈某被福安警方刑拘。

  福安警方介入此案审理查明,现年43岁犯罪嫌疑人陈某,是福安市上白石镇人。2010年1月陈某因合同诈骗罪被霞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今年2月28日,陈某在福安认识了王女士,以“大弟”身份与王女士交往,在获取王女士信任后,陈某产生骗取钱财的念头。陈某谎称“自己有渠道,有门路,最近某工地需要购买铲车并以一起合作购买铲车,有钱赚”为借口,骗得王女士现金20000元。之后,陈某又以朋友要借款招待领导、购买金项链支付余款等为借口,骗得王女士现金14000元。今年3月9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又如法炮制,用“李总”身份以合伙购买铲车赚钱和交男女朋友互赠纪念品为借口,骗得受害人陈女士现金40000元以及价值3900元黄金戒指一枚。3月11日,上当受骗的王女士和陈女士先后到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

  经办民警受理此案后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先后骗得上述两名女士现金和金项链等财物,总价值达77900元。民警随后通过两日的摸排调查,3月13日晚,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告破上述两起诈骗案。(记者 陈翊群 通讯员 李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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