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息消费体验店将开张 即日起万元征集logo
动漫节上,联通信息生活体验馆人流如潮。(本报记者 黄嵘 摄) 开栏的话 厦门是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智慧厦门”,这既是厦门突破空间资源制约,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重要内容。本报将从厦门征集信息消费体验体系logo开始,持续深入报道厦门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及其给厦门这座城市和百姓生活带来的深刻变化。 本报讯(记者 林燕贞)用手机就能实时查看路况、公交到站情况,给爱车加油付款;逛网络超市,点击鼠标选购商品,然后在家坐等超市人员送货上门……这些,都是信息消费带给我们工作生活的新变化,而且,还远不止这些。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精神,构建全民参与的信息消费体验体系,我市拟于今年5月后陆续在市区开设信息消费体验店。记者日前从厦门市信息消费办获悉,即日起至4月10日,厦门市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信息消费体验店logo,选中的logo将被全面应用于厦门市信息消费体验体系,并给予设计者1万元人民币奖励。 自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来,信息消费已经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一个主要着力点,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了提升信息消费水平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进作用。我市为有效推进信息消费,正积极构建信息消费体验体系。市信息消费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信息化是带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四化同步”的关键。我市大力推进信息消费,就是要以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四化同步”,以需促产,以消费推动产业,全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努力通过信息化建设逐步改变城市的生产、生活方式,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那么,信息消费体验体系将包括哪些内容呢 记者了解到,信息消费体验体系将包括四大运营商、家电大卖场的门店及社区体验店等,在体验店中引导各大运营商实现业务融合,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展示推广成熟的信息消费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在这一背景下,为推进体验店的标准化建设,扩大对信息消费体验体系的宣传,提高人们对信息消费体验体系内容的认知,厦门市信息消费办联合中国电子报、厦门日报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信息消费体验店logo。 信息消费体验店logo征集令 一、作品要求 1.要充分体现推进三网融合、普及数字家庭、促进信息消费的理念和特征,反映信息消费体验体系承载“以用兴业、信息惠民”的特点。 2.要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大方,庄重美观,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 3.应体现广泛适用性,适合在制作公共标识、标牌、人员服装、信函标记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4月10日。信件投稿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投稿以发件时间为准。 三、投稿事宜 1.应征标识作品要包括logo设计图稿、作品设计的创意和理念说明两部分。投稿者要提供a4纸规格彩色打印稿或绘制稿一式二份、创意设计说明二份。也可提交psd或jpg格式的电子版设计稿,图片分辨率为800万像素以上。 2.应征者须提交一份从指定网站上下载填写的《报名表》和《承诺书》。应征者为单位的,须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名。 3.感兴趣者可以将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为公众所知的原创作品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投稿: 邮寄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7号市行政东区3号楼5楼厦门市信息消费办,在信封背面注明“logo应征”字样。邮政编码361018。 电子投稿信箱:xmxinxixiaofei@126.com 厦门网详情及相关表格下载地址:http://zt.xmnn.cn/b/bzzj/,作品可进行在线提交。 注:作品通过邮箱或厦门网在线提交的,《报名表》和《承诺书》须另外邮寄至厦门市信息消费办。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市信息消费办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评审,选出10个入围logo,在厦门网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 2.最终综合票选排名和专家意见,确定信息消费体验店logo。 3.本次活动的入围logo设计者将发给奖励证书,最终选定为信息消费体验店logo的设计者奖励10000元。 注:本次活动入围的作品,其所有权、使用权、最终解释权等均归厦门市信息消费办所有(包括对方案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 资料 何为信息消费 “6+4”体系! “信息消费”在我国属新兴领域,是消费的一部分,指居民和政府部门对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的最终使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在现有技术和市场条件下,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聚焦在规模大、增长快、前景好的领域,概括起来是“6+4”体系,即6类信息产品:功能手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微型计算机、智能电视、iptv终端等网络化终端产品;4种服务信息服务:语音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内容服务以及软件应用。 目前,在网络购物方面,英国、德国在线零售占零售总额比重均超过10%,美国占比超过6%。我国网络零售占比在2012年为6.3%,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 (本报记者 林燕贞 整理) >>提醒 亲爱的市民朋友,如果您对厦门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或对此次信息消费体验体系logo征集活动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本报读者热线968820,或通过本报官方微博“@厦门日报”(新浪)、微信公众账号“厦门日报”告诉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把您的宝贵建议转达给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