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打击“两违”实行考核问责制
笔者昨日获悉,在浦城县国土监察大队和城管大队监督下,东虹房产公司日前自行组织人员对丹桂山水内一栋2层违法占地建筑进行拆除。近期,该县涉及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房产公司和个人纷纷自行拆除“两违”建筑。 为强化“两违”专项整治成果,从去年8月起,浦城加大“两违”打击力度,县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相关单位、乡镇(街道),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在打击“两违”中的失职渎职行为、非法倒卖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查,对党员干部参与、纵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严惩。 该县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对党员干部隐瞒不报或期限内没有主动拆除的,一律由党员干部所在单位予以通报,同时对评先评优、干部提任实行“一票否决”;党员干部为亲友说情影响拆违的,一律予以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干扰、妨碍执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拆违责任单位、责任人执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和党员干部所在单位责任人工作不到位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 据统计,从去年8月至今,浦城共排查行政、事业单位108个,党员、公职人员3000多名,对县住建局在打击乱滥建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发送了监察建议书,并严肃查处县国土局、城管大队5名公职人员的受贿、渎职行为。县执法部门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520余人次,执法252次,排查出“两违”建筑126座,依法拆除建筑面积约1.6万余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