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违纪违规“一案双查”
3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厦门将继续加大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近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厦门贯彻落实的有关规定,巩固和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厦门市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省、市委对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仍有个别单位和少数党员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等违规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存在控制管理不严问题。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抓紧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同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市委各督导组要将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纠正“四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