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厅游乐区玩耍福清7岁男童磕断门牙

柳飞霜
2014-04-10 07:07:51

本报讯(记者陈钦祥通讯员陈波余娇)福清市民吴先生一家人高高兴兴到餐厅用餐,没想到儿子在儿童游乐区磕断了一颗门牙,吴先生要求商家对此事负责,商家却高挂免责牌。经福清工商部门调解,商家为吴先生支付了医疗费,并赠送350元抵用餐券。

4月7日中午,吴先生一家五口到福清美林自助餐厅用餐,席间,7岁的儿子小昊吵着要去餐厅一角的儿童游乐区玩耍。该游乐区设施很简陋,仅有1个滑滑梯和3只小木马,在入口处醒目提示“大人不得入内”。看到小昊玩得很开心,吴先生叮嘱其要注意安全后,就回到座位。

可没过多久,餐厅服务员就跑来找吴先生,说小昊摔倒了。当吴先生一家人赶到游乐区时,服务员正帮号啕大哭的小昊止血,原来小昊在玩滑滑梯时,裤子被滑梯一侧凸出部分钩住,导致整个人扑倒,脸朝下滑溜下来,磕断了一颗门牙。

吴先生一家人手忙脚乱地将小昊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小昊的左门牙被连根磕掉,所幸并未伤及牙床。吴先生回餐厅要求其赔偿,却吃了闭门羹,无奈之下他于昨日拨打12315维权。

福清玉龙工商所介入调解,商家解释说儿童游乐区是免费性质,吴先生作为家长擅自离开,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吴先生表示儿童游乐区设施破损是造成小孩摔倒的主要原因,而且入口处的文字提示也限制了成年人进入。

工商人员指出,餐厅提供免费开放的儿童游乐区属于商业配套服务,根据规定,餐厅方面不应推卸责任。而吴先生作为小孩家长,也应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经调解,商家全额支付了132.6元医疗费,并赠送350元抵用餐券,商家还向工商人员保证将对儿童游乐区的设施进行更新。

作者:陈钦祥陈波余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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