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波维权 斥责方大同抄袭小芳
李春波维权 第一个侵权事件: 最近很多业内朋友打电话向我询问同一件事怎么把自己的成名作品《小芳》授权给别人翻唱了,这让我很吃惊与不解。因为我从未有授权给任何人使用。也许是朋友弄错了,仔细了解之后原来是最近有个叫方大同的香港歌手,他自称原创歌手并作了一首歌曲名叫《小方》。我一看“小方”和“小芳”,这很容易混淆视听概念!而且更让我惊奇的是凤凰网和北京文艺频道共同播出的音乐风云榜歌手方大同公开说我本人有授权给他使用。这让我感到很奇怪,我本人再此声明:我从未将歌曲《小芳》的版权授权给任何人使用。我仔细听了一下方大同的《小方》,除了名字和最的《小芳》谐音一样,歌曲内容部分最经典的副歌部分完全照抄而且听到自己作品被改动就像自己的孩子被整容了一样,而且据听说此歌手已经在很多地方参加商演通过此歌曲获得高额演出费用。我想请教两位领导,这种抄袭和翻唱并且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算不算侵权 如果算,该怎样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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