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所学校剩余学位将试行电脑派位
4月30日,延平城区2014年初中、小学秋季招生方案最终确定。今年将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实行划片免试入学的中小学新生,要求户籍、房产关系满两年,即在2014年4月30日前,新生必须具有所在划片学区的户籍和房产关系满两年,从2015年起,将招收4月30日前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满三年的新生。 不过,在免试就近入学及原划片区域不变的前提下,从今年秋季开始,延平城区部分初中七年级和小学一年级招生剩余学位将面向一定范围和对象试行电脑派位。相比往年,这是2014年延平城区初中、小学秋季招生最显著的变化,也是城区中小学校招生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延平区教育局基教股负责人表示,试行电脑派位能够让招生流程更加阳光和透明,体现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十所电脑派位校亮相 今年,试行电脑派位的学校包括剑津中学、南平三中、南平四中、南平实验小学、南平实验小学武夷分校、南平师范附属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南平市胜利小学、南平第二实验小学等十所南平城区的初中、小学。以上10所学校片内生按原划片区域先行招生,不得跨片区入学,符合当年度招生方案中片内生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适龄儿童)全部录取。 电脑派位程序确定 在招生学位有余额的情况下,试行电脑派位的学校按以下批次依次招收符合条件的对象入学:一、本施教区户口、房产齐全且“住、户一致”,但年限未满2年(2015年起为未满3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适龄儿童)。二、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2015年起逐年递增直至满5年)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适龄儿童),或具有本施教区全产权房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2015年起逐年递增直至满5年)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适龄儿童)。 学校在招收以上两批次小学应届毕业生(或适龄儿童)时,在哪一批次上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就针对哪一批次小学应届毕业生(或适龄儿童)实行电脑派位入学。两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剩余学位面向一定区域和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适龄儿童)实行电脑派位,具体范围和对象依据各学校情况而定。 电脑派位的“特殊群体” 针对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在延平区内居住或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等5类非延平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适龄儿童),可根据居住地址选择上述10所中小学的其中一所报名参加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实行网上报名 根据要求,电脑派位招生采用网络实名制报名,每生只限一个号码,限报一所学校,需登录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http://www.npypjy.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初中:8月13日上午8:00—15日下午18:00;小学:8月16日上午8:00—18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结束后,学生或家长须在指定的时间(初中:8月16—17日;小学:8月19—20日),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学生父母双方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审核确认,未按时向学校提交证件现场确认的,视同放弃电脑派位资格。电脑派位时间和地点为,初中:8月19日上午;派位地点:南平四中;小学:8月22日上午,派位地点:南平市实验小学。 方案还特别要求,严禁实行电脑派位的10所中小学的片内生及优先招收的两种对象跨片区报名参加电脑派位,一经发现取消其原划片学校片内生资格和电脑派位资格,并由延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生源不足的学校,且不享受初中定向生资格。 目前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已就此次改革向社会公布相关文件,读者有未尽事宜可通过以下咨询方式了解详情: 南平市教育局初教科(联系电话:8823251)、中教科(联系电话:8827523)、延平区教育局基教股(联系电话:6988890、6988892),或登录“南平教育信息网(www.npjy.com)和“延平区教育网”(www.npypjy.com)查询。 相关链接
划片入学 户籍房产年限有新规定 今年,延平城区初中、小学秋季招生将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在招生时仍需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对本片区初中新生的资格进行确认。与去年相比,今年实行划片免试入学的中小学新生,要求户籍、房产关系满两年,而不是一年,即在2014年4月30日前,新生必须具有所在划片学区的户籍和房产关系满两年,从2015年起,将招收4月30日前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满三年的新生。 在片区新生的资格确认方面要求,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即父亲或母亲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即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此外,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即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学生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的(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这两种情况下的学生也被视为施教片区内的学生。方案还特别要求,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以全产权房产为入学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