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教训越南合理 澳媒:越无权对西沙提要求
澳大利亚主流媒体《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11日刊登中国学者赵青海的文章。文章认为越南无权对中国西沙群岛提出主权要求。 赵青海是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海洋安全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在这篇题为《越南不能对中国西沙群岛提出主权索求》的文章中,他说,近日,中越在南海的纷争上升,引发人们对相关问题的思考,其中包括中方钻井地点是否在越南水域、西沙群岛主权是否有争议、越南暴力反华向何处去。 文章说,越南声称中国钻井作业在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但事实上,钻井平台位于中国西沙毗连区,对中国来讲近在咫尺,作业行为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倒是越南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文章援引澳大利亚著名学者、前海军官员萨姆·贝特曼的说法,“世界上有些国家在其他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内拥有主权权利的情况、或一国的专属经济区在划分界限时更靠近另一国的情况,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赵青海的文章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应由各方以协议划定;适合人类居住的岛屿也可以拥有专属经济区。中国的钻井作业地点距离中国的中建岛(面积1.5平方公里,有淡水)17海里,距离越南海岸150海里。即使是越南学者,如越南外交学院南海研究中心主任陈长水(tran truong thuy)也承认按“等距离线原则”,西沙岛屿享有专属经济区,而中方作业海域明显在西沙群岛专属经济区内。 “既然作业地点在中国的毗连区内,越方的干扰行为就属于危险的挑衅行为。特别是越方还派出水下特工‘蛙人’,在相关海域布放大量渔网和大型障碍物,这就不仅是一般的抗议示威,也不仅仅是阻碍正常商业活动的举动,而是威胁中国船舶设施和人员安全的行为,威胁到海上航行安全原则。” “越南明知钻井地点在中国专属经济区内还展开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意在制造西沙群岛主权存在争议的假象。但假象掩盖不了事实。萨姆·贝特曼说,‘尽管国际上有些评论称越南有道理提出主权要求,但如果认真梳理历史就能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文章回顾说,中国在2000年前首先发现了西沙群岛,至少在1000年前开始对这些群岛进行开发。自北宋(960-1063年)以来,中国各王朝派海军到西沙巡逻,这种管辖一直持续到20世纪20年代。法国统治越南后曾试图占领西沙、南沙,但直至1929年,其驻印度支那署理总督仍承认:“根据多方报告,应认为帕拉塞尔群岛属中国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