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炸弹转悠3小时 厦门集美土炸弹勒索案告破
嫌疑人“要钱不要命” 台海网6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黄晓洁 胡朝阳 江秀兰 文/图)连自己做的 “炸弹”到底会不会炸,什么时候会炸都不知道,他还带着它们,骑车转悠了三个小时,最终随机选了3部车安装。 昨日中午12点,市局刑侦支队与集美刑大民警一起,在杏林内林社区西亭村,将安装“土炸弹”勒索钱财的秦某红抓获。此时距案发仅76小时。 76小时“地毯式”搜查 6月24日上午7点到8点,在集美街道辖区内,接连发生三起“土炸弹”勒索事件。案件发生后,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做出迅速破案、消除负面影响的重要指示。市局刑侦支队、集美刑大以及相关部门立即组成专案组,展开全面排查。 经过76小时的连续奋战,昨日中午,好消息传来:专案组终于锁定重大嫌疑人。中午12点多,经过前期侦查,专案组民警在杏林街道内林社区西亭村,成功在嫌疑人秦某红上班的地方将其抓获,稍后又在其暂住处当场缴获用于制造土制爆炸装置的相关原材料。“就是一些喝完后的纸质牛奶盒包装。”民警介绍。 被抓后,秦某红交代说,之所以选择集美,首先是因为“兔子不吃窝边草”,他住杏林,如果放在杏林怕太容易暴露。其次,他曾在集美街道、侨英街道一带玩过,对这里比较熟悉。 用鞭炮里的材料做“炸弹” 秦某红,男,29岁,广西灵川县人,曾因盗窃、销赃在广西被判刑及劳教过。2008年,秦某红来到厦门务工至今,并在厦门成家立业,现在杏林一家私营的运动器材公司打工。 “干活累,赚得少,天又热。”到案后的秦某红说,这就是他最初的作案动机:“想办法搞点钱。”对于如何“发财”,秦某红还是颇动了番脑筋的。秦某红跟民警说:“开始我想贴张纸条在车上敲诈,但又想,光贴纸条别人不一定给钱,总得放个东西吧。”于是,秦某红便想起要做个简易的爆炸装置。 秦某红在老家时,曾用鞭炮里面的材料做过炸鱼用的土制爆炸包。于是,他拿出鞭炮拆出里面的材料,制成简易的土制爆炸装置。他只想讹点钱,不想把事情搞大,更不想弄伤别人。“估计也就听个响……还没外面买的鞭炮威力大吧。”秦某红说。这样的爆炸装置,他一共就做了3个,用塑料袋简单包了一下,放进自己的电动车座位底下。 转悠三小时,寻找目标 23日深夜11点多,秦某红骑着电动车,带着“土炸弹”从杏林出发了。一路颠簸来到集美,开始在塘浦路、石鼓路一带转悠,选择下手目标。秦某红坦言,他不懂车型,更没讲究路段,他放置爆炸装置的车都是随机选择的。前后转悠了三个小时,秦某红在相距几百米的地方将敲诈字条和爆炸装置放置好,便又骑着电动车返回杏林暂住处。 事件发生后,秦某红很快便从网上了解到“事情闹大了”,秦某红说,他这几天都是在担心中度过的,直到警察出现在他面前。 目前,秦某红已被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