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故事人
2014-07-04 18:16:28

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综合评判标准

一般规定:道路驾驶技能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

道路驾驶技能通用评判

不合格情形: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遮挡、关闭车内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刷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档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档位或连续2次挂档不进的;

12,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的;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29,学员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扣10分情形:考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2,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3,操作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4,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档,不能及时纠正的;

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的;

7,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8,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9,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10,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12,制动不平顺的;

13,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专项评判(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1,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⑦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⑩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⑾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3,直线行驶: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4,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

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

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⑤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⑥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⑦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⑧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⑨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7,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④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8,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9,会车: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它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②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③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0,超车: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③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掉头: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②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③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④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②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③通过急弯、破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④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⑤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⑥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⑦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⑧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⑨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注意:路考距离3公里

科目三智能化考试注意事项

一、模拟夜考灯光使用

1,夜间通过急转弯/坡道/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灯光使用:交替使用远近光(变光2次以上)

2,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

灯光使用:近光灯

3,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于移动

灯光使用:将大灯转化为示宽灯+双闪

4,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

灯光使用:大灯开启

5,雾天行驶

灯光使用:雾灯+双闪+大灯开启

6,在刚才同样条件下紧跟前车行驶

灯光使用:近光灯

7,与对方会车、距对方来车将近150米

灯光使用:近光灯

二、转向灯操作

1,起步必须打左转

2,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掉头需要打方向时,必须打方向灯超过3秒。

三、档位和车速

①低档高速

1档车速不能超过20km/h

2档车速不能超过30 km/h

3档车速不能超过40 km/h

②高档低速

4档车速不能低于20 km/h

5档车速不能低于25 km/h

四、控制车辆

1,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作杆要置于空挡。

2,要选择合适的档位,不要造成车辆抖动。

五、限速路段

1,通过路口,公共汽车站,人行横道需要减速让行(35 km/h以下)

2,当听到语音提示减速让行,需立刻降低车速到35 km/h以下

3,通过学校区域,需立刻降低车速到35 km/h。

六、直线行驶和会车

只要考车跑完3km,两项目自动通过

七、变更车道

1,车辆横向位移要达到或者超过一个车道宽度。

2,考车可以向左变道,也可以向右变道。

3,向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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