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男子欲报复警察 为练胆将路人杀死碎尸

故事人
2014-07-07 11:54:34

  担心计划失败 碎尸陌生路人练胆量

  想到周志辉是一名执法人员,并且是受过专业训练、从警多年的警察,徐某贵开始担心自己会因为胆量不够而导致计划失败,于是他萌生了一个荒谬的想法,先杀一个人练练胆量。

  2011年12月16日上午8时许,徐某贵在建阳市回龙乡,自己的家附近路边,看到了素不相识的24岁的李子涛(化名)独自一人经过,此时心中念头一闪,徐某贵决定杀李子涛来练手。

  随后,徐某贵上前搭讪,他谎称发现了一个古窑,需要李子涛帮忙一起去鉴定古窑的年代,将李子涛诱骗到离他家不远的一个窑洞内。途中,徐某贵寻机回家拿了一把铁锤藏在身上。

  当李子涛弯腰查看窑洞的时候,徐某贵趁机拿出铁锤,朝李子涛后脑勺打了两下,李子涛瞬间倒下,徐某贵又朝其太阳穴猛击。

  为了掩盖罪行,徐某贵再次回家拿了柴刀、斧头、汽油、编织袋等物返回现场,将汽油倒在李子涛身上点火焚烧,后肢解尸体,将尸体分别装入编织袋中,并将装有身体和头部的编织袋扔入化粪池内,将四肢扔进泥潭。

  此后,徐某贵还于2012年五六月到浦城县濠村乡踩点并拍照,为实施杀害周志辉做准备。

  法院认定情节特别恶劣 判处被告人死刑

  2012年10月23日,徐某贵在建阳市回龙乡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杀人事实。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某贵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徐某贵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所犯杀人罪行及公安机关尚未能掌握的大部分盗窃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但其杀人动机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据此,南平中院判处被告人徐某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4月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裁定同意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建阳法院电子远程视频系统,提审被告人徐某贵故意杀人碎尸案。最高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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