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母亲向女儿讨要寄存款 女儿将母亲推倒致死
台海网7月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沈彬 真坚)与母亲争吵后将其推倒,结果导致其头部受伤死亡。昨日,经漳州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倪某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倪某是漳州一企业退休职工。2011年7月25日,倪某84岁的母亲杨某从四川广安老家来到漳州,住在漳州市区大同家园倪某的家中。 2011年7月27日上午10时,因母亲杨某向倪某讨要去年寄存在倪某处的4万元人民币,倪某推说等到7月28日杨某要回四川当天再给,两人为此发生口角,杨某愤而动手想要打倪某。倪某不甘示弱,两人互相推打,杨某被倪某推倒在客厅的地板上,但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于是母女两互不搭腔的吃了午饭,这事暂告一段落。 14时,杨某越想越气,认为是女儿倪某想要独吞她的存款,两人再次发生口角。在卫生间内,两人又动起手,不料杨某毕竟年事已高,被倪某推倒在卫生间的地板上。 倪某推倒母亲后没有查看其母是否受伤,而是置之不理,径自到阳台收衣服,等事情做完走到卫生间一看,才发现其母亲杨某头部流血,当场死亡。 倪某这才害怕了起来。为掩盖犯罪事实,她对邻居谎称母亲自己摔倒不幸死亡,而后于次日将杨某的尸体送殡仪馆火化。 2011年7月29日,倪某将母亲杨某死亡的消息告诉给老家的亲人。次日,赶到漳州的倪某弟弟心存怀疑,一直追问母亲死亡的原因,看到姐姐支支吾吾,他随即报了警。在公安机关的审讯之下,倪某才承认了是自己将母亲杨某推倒的实情。2011年8月10日,芗城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倪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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