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剑盾”行动中民警依法查处一名酒驾人员
7月20日,燕北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周日交通整治统一行动中,依法查处一名酒后驾驶人员林某源。 当晚8时45分许,燕北所民警林华康、刘光明在江滨路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gxxx63的小型汽车行车轨迹异常,警觉的民警立刻意识到可能是一起酒驾案件。随即,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打开车门时,一股淡淡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接受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林某源血液乙醇含量为3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扣。 目前,已对林某源机动车驾驶证扣留并交由交警大队处理。 (北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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