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遇困难 港头司法所助其获得赔偿
本报8月8日讯(记者 滕端钦 通讯员 吴云琼) “多亏了你们帮助,帮我们讨回来公道。”8月6日,四川籍农民工李某一手拿着2.2万元赔偿款,一手拉着港头司法所负责人的手,不停地道谢。 原来,云南籍包工头何某承包港头湖山村林某家的建房工程,何某雇佣四川籍农民工李某夫妇等人贴瓷砖。7月21日,在施工时,因脚手架折断,李某摔成左股骨骨折。住院治疗期间,李某共花去医药费3000多元。这几天,李某虽已出院,但还未完全康复,无法做工。在与包工头何某和房东林某协商赔偿事宜时,李某认为自己在施工中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应负有一定责任,住院产生的花费由其自己承担,包工头何某和房东林某只要共同承担他的日后护理费及康复治疗费,每人各赔偿1万元。但房东林某认为,他把工程外包给他人,自己没义务承担责任,不愿意赔偿。由于协商无果,7月31日,李某到港头司法所求助。 港头司法所调解员获悉情况后,详细讲解法律法规,并分析三方当事人在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最后,包工头何某和房东林某都表示愿意赔偿,李某拿到了22000元赔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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