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十条第七条的具体内容及解读 微信十条的利弊和影响
第七条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为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开设公众账号,应当经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审核,由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类备案。 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可以发布或转载时政类新闻的公众账号加注标识。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开设公众账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众需求。 对于一个平台来说,宽松自由的环境更容易萌生创新的想法和做法。当监管层附加的条例越来越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带着脚镣起舞,一定程度上对这种自发生长的力量会产生伤害。 如何解读国信办对即时通信工具的态度 通过仔细分析笔者有如下观点: 1、此次“国信办十条”并非打压 从整体基调来说,国信办并非要打压和遏制即时通信工具的发展,相反在第七条还提出“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开设公众账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众需求。”也就是说,将即时通讯工具定性为值得鼓励使用的新型工具,规范的出台并非打压。 2、“国信办十条”是正常的规范性动作 在天朝,所有人对“实名制”应该都不陌生。只要是做过网站的朋友,一看到“备案”也应该感到非常熟悉。纵观十条规定,其实并没有太多新鲜的东西,大部分都是在qq、微博、普通网站等传统pc互联网时代就开始采用的监管政策。 所以“国信办十条”并非是特殊事件驱动,在特殊时间点发布的监管政策,仅仅是国信办作为监管部门在履行指责,好歹要弄点东西出来,否则领导认为你没干活怎么办 这几年即时通讯工具发展迅猛,特别是微信已经拥有了超过4亿的活跃用户,这些平台性工具已经拥有了巨大的影响力,并且信息传播的速度非常快。影响力如此大的一个信息通道,监管部门不盯着是不可能的,这不是新闻自由不自由的问题,对他们来说就是失职。 那么以微信为例,“国信办十条”对普通使用者、公众号、微信平台自身各有怎样的影响呢 对普通使用者几乎没有影响 顶多是你注册的时候需要验证一下个人真实身份,签订一个在线协议(对已经注册的用户估计也需要补充这道手续),稍微麻烦了一些,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影响了。你在微信上该和朋友吹水就吹水,聊天就聊天,几乎不会感觉到“国信办十条”的存在。 当然,完全没有影响也不可能。在过去,很多政治类、野史类、揭秘类等文章在微信平台上广泛传播,很多人对此津津乐道,很爱看。不好意思,估计以后政治、时评类的文章在微信上会越来越少了。只有获得资质的“国字号”公众号才能发布时政类内容,但是它们发布的内容你也不一定爱看。 在内容的多元化上,监管前和监管后肯定会发生不小的变化,这是对普通使用者较大的一个影响。 对公众号制约变多了,风险加大了 首先公众号的开通就麻烦了许多。在过去,公众号开通申请只需要腾讯一家审核通过便可以了,一般三个工作日可以搞定。但以后不一样了,在腾讯审核通过之后还需要报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类备案。目前具体的备案程序还没看到,不知道备案是公众号开通的前置程序还是后置程序。但是根据经验来看很有可能是后置程序,也就是公众号开通申请必须等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通过。 这样带来的最大影响就是时间大大延长了。有过网站备案的人相信都经历过这样的过程,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是网站备案等了一两个月都没有消息,让项目实施的时间根本不可预期。 不知道微信公众号的备案会不会最终也变成这个样子,但是存在这样的概率。 此外,未经批准的公众号不得发表、转载时政类新闻,这对公众号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制约。时政是大多数人都关心的热门话题,事实上之前很多公众号就是通过和时政打擦边球,或者主打时政内容来提高曝光率,吸引用户关注,这当中大部分都属于“无证经营”,并不具备相关资质。 “国信办十条”发布后,最难过的应该就是这一类公众号,要么彻底转型,要么就被玩死。对其他不主打时政的公众号来说也要小心了,发布内容的时候必须谨慎,到底怎样的文章可以被归类为“时政新闻”呢,说实话,界定标准很模糊,还没看到具体的评判标准,一切都掌控在腾讯和监管部门手里。在这种边界不清楚的规定下,估计大家都要老实一段时间了。 而且,目前“国信办十条”也只是暂行规定,不排除以后会推出更多更具体更广泛的行为约束,大家都只能“带着脚镣起舞”,肯定没有以前自由了。 但从短时间内看,对大部分公众号来说其实影响并不大。相关数据显示,牵涉到“时政”的公众号占比不到1%,大部分人可以松一口气了。 对微信平台本身的影响 “国信办十条”发布后,腾讯控股收盘跌了3.46%,显示出投资者的担忧。那么,这项新规定对微信来说影响如何 笔者认为利弊参半。 有利的地方: 1、明确了监管部门的态度 对微信这种业务,可以说监管层的态度一日不明确就不能说可以高枕无忧,当年skype在野蛮生长后被叫停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国信办十条”的发布,在规范的同时可以看出监管者还是以鼓励和包容的心态看待即时通信工具的,这样反而少了后顾之忧。 2、有利于净化微信生态环境 经过一段时间的野蛮生长,微信迅速成长为一个综合性平台,但与此同时也开始滋生各种不那么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在微信上,朋友圈过度商业化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各类微信诈骗事件也在网络上经常可以看到,甚至有不少公司利用微信进行涉嫌传销的商业活动。 腾讯官方采取了各种不同措施打击此类行为,但是微信整体生态环境确实呈现恶化趋势。“实名制”、“备案制”对利用微信进行违法犯罪的人来说具有很强的威慑力,对净化微信生态环境应该是具有比较大作用的。 不利的地方: 1、不利于平台自由化、多样化的发展 监管是自由发展最大的毒药,目前“国信办十条”并未呈现更多具体即时通信工具行为规范上的约束,但是现在既然能出“十条”,当然不排除以后会陆续推出“二十条”、“三十条”。只要有了一个开端,制度和约束总是趋向于越来越多、越来越具体、越来越严格。 2、不利于用商业规则、商业效率发展平台 当微信上面多了一项规定,一个管理部门的时候,想单纯用商业规则、商业效率发展平台就变得非常困难了。举个例子,微信在不断加快公众号的审批速度,好了,现在多了个备案手续,就算你微信官方审核速度再快也挡不住人家备案审核的慢啊 效率不再是微信独家可以决定的事情。 再举个例子,微信在商业上的各种战略、做法,以前或许马化腾拍板,甚至张小龙拍板就可以决定了。那在以后,会不会又需要某个政府官员点头呢 反正将“舆论内容管控”的帽子带过来,你还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综合上面的解读,“国信办十条”对微信带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规定只是一直条文,最关键的还是监管层如何去落实。此事后面会如何继续发展,笔者会保持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