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不是“唐僧肉” 泉港多人因“套药”获刑
生钱的医保卡 黄晖/绘本期执行:早报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谢司玥 通讯员 陈华彬 齐小凤 文/图 医保卡也能“生钱” 这看似天方夜谭的事情,从2007年起,开始在泉港真实上演。 去年3月份,随着陈某平被司法机关带走调查,医保卡“生钱”犯罪露出冰山一角。 陈某平当时身兼泉港区南埔中心卫生院出纳、医保领导小组成员、医保专职人员三职。他的落网,在泉港医疗界引发震动。除南埔中心卫生院,还有三家医院也卷入医保卡“生钱”窝案中,10人因此被判刑,其中8人是医生、护士或药师,另外两人是一单位退休职工和一名小学老教师。 他们是如何作案的 本期《封面纵深》详尽还原案件真相:为钻医保卡报销的空子,他们通过伪造特殊门诊病历,将药品套出来,尔后卖掉牟利,导致国家医保基金流失了约88万元。 “这是目前为止,泉州市破获的第一起利用特殊门诊方式,从医保卡套取药品牟利的案件。”检方为此给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建议加强医保管理,杜绝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案情篇 刷卡套药牵出4医院8职工 去年3月份起,泉港4家医院8名职工陆续接受泉港区检察院的调查,引发当地医疗界震动。日前,该案有了终审结果,泉港南埔中心卫生院陈某平等10人被法院判刑。 南埔中心卫生院 ●陈某平:出纳、医保领导小组成员兼医保专职人员 ●庄某波:医生 ●陈某霞:护士 峰尾镇卫生院 ●叶某翔:药士兼药房组长 泉港区妇幼保健院 ●林某伟:医生 后龙镇卫生院 ●许某安:医生兼医保专职人员 ●林某平:医生 ●林某鹏:药士 判决 10人犯贪污罪 8人系医院职工 这次被判刑的10人,他们分别是南埔中心卫生院的陈某平、庄某波、陈某霞;后龙镇卫生院的许某安、林某平、林某鹏;峰尾镇卫生院的叶某翔;泉港区妇幼保健院林某伟。另外两人是某单位退休职工连某珍、老教师柳某义。林某伟系南埔中心卫生院的职工,被借调到泉港区妇幼保健院。 泉港法院一审认为,陈某平等10人均构成贪污罪,遂一审判陈某平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许某安、林某平、林某鹏等3人均获刑8年;叶某翔有期徒刑5年;庄某波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连某珍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林某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陈某霞和柳某义均是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3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生意 有人利用医保卡 获利上万元 他们为何会被判刑 这得从医保卡“生钱”说起。 今年70岁的连某珍是某单位的退休职工,2007年她把丈夫庄某兴的医保卡交给了庄某波,从此,她有了一段长达4年的意外之财。 庄某波是南埔镇中心卫生院的医生。对事情的缘起,庄某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是这样解释的,“连某珍和我奶奶认识,她说丈夫庄某兴眼睛有问题,要到医院治疗,于是找到我奶奶,让给关照下。我就介绍她和陈某平认识。”于是,陈某平拿到了庄某兴的医保卡。 陈某平是庄某波的同事,年长2岁,对于庄某波“请求关照”的话,他做了。但庄某波在接受采访时说,他根本不知道陈某平是如何操作的。 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从2007年3月1日到2011年12月17日间,庄某波拿到了陈某平给的5500元,而连某珍则拿了11500元好处。简而言之,连某珍把丈夫的医保卡,通过庄某波交给陈某平,自己四年多的时间净赚了1万多元。“事实上,陈某平只给我4000多元,当时我也没问钱的来源。”庄某波说,现在自己想想真是太傻了。 靠医保卡赚钱的,并非只有连某珍、庄某波二人。 林某伟也是其中一人。2009年,林某伟把母亲庄某珠的医保卡交给了陈某平。该医保卡放在陈某平处几年,前年5月份左右,他才拿回该卡。三年多的时间,陈某平给了他1.2万元。 与陈某平同单位的护士陈某霞,也利用父亲的医保卡,赚了8000元。 柳某义是名小学老师,2009年6月份,他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给了陈某平,直到去年3月7日陈某平案发,四年的时间,陈某平给了他8000元的好处。 手段 身兼三职 医院内鬼刷卡套药品 “通过医保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没有医生的内部操控,根本不可能。”说起这个案件,泉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一语道破天机。 事实也是如此。陈某平等人利用工作便利,办理虚假门诊特殊病种后,开具门诊特殊病种处方套取药品并贩卖获利。按照相关规定,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功能衰竭等属于特殊门诊病种。患有这类疾病的人员,凭着医保卡看病时,可以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所产生的费用一部分由医保中心和医院直接结算。 陈某平等人就是钻了这样的空子。 2005年8月份起,陈某平身兼南埔中心卫生院出纳、医保领导小组成员、医保专职人员等三个职务,负责规范医保参保人员在该院的特殊门诊诊疗项目和用药情况,以及负责监督和规范该院医生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医保诊疗活动、医保开药等是否符合规范。 职务的便利,让陈某平伸出了黑手,他从2007年3月1日起,从亲朋好友处拿到多人的医保卡,利用关系办理虚假门诊特殊病种后,让他的同事帮忙开具门诊特殊病种处方套取药品并贩卖获利,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计19.6万余元。 据悉,陈某平等人刚开始会在正常范围内开药套取医保基金,后来为了获取更多非法利益,就尽可能开大处方药,最多时一张医保卡一天所套取处方药价值达6000多元。 作假 一人“被患上” 三种疾病 不仅如此,陈某平还与其他医院的职工勾结。“他们搞得有些过分,其中一个人就有三种特殊门诊范围内的病。”泉港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介绍。 被弄虚作假、有三种特殊门诊范围内疾病的是庄某珠。许某安等人也参与到陈某平的犯罪中。 2008年起,许某安担任后龙镇卫生院医生兼医保专职人,林某平退休后又被该院返聘,林某鹏是该院的药士。2009年1月19日至2013年2月27日,许某安、林某平、林某鹏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与陈某平合谋,由陈某平利用关系办理庄某珠等人的虚假门诊特殊病种,许某安、林某平负责虚开处方,林某鹏负责换取药品,并将药品交由陈某平贩卖获利,后陈某平分别按照许某安、林某平、林某鹏各自所套取药品总额的10%、10%、5%分赃给他们。他们4人共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计47.4万余元,其中包括庄某珠9.4万余元。 2001年3月起,叶某翔担任峰尾镇卫生院药士兼药房组长,负责管理药房日常工作及调剂处方,发放药品。2011年6月25日至2012年12月24日,他与陈某平合谋,由陈某平利用关系办理陈某心、陈某英、庄某珠的虚假门诊特殊病种及由陈某平提供刘某金的医保卡(由陈某燕交给陈某平违规套取药品,陈某燕另案处理),由叶某翔负责让同事帮忙开具门诊特殊病种处方并自行在药房换取药品,后将药品交由陈某平贩卖获利,陈某平按照所套取药品总额的15%分赃给叶某翔。陈某平和叶某翔骗取国家医保基金9.3万余元,其中包括庄某珠1万余元。加上之前骗取的,这伙人通过庄某珠的医保卡就套取了国家医保基金10.6万余元。 检察官介绍,有的医保卡套出的药品,可供患者吃好几年。但实际上,卡主只拿到一丁点药品,其余都被陈某平等拿走卖掉。“我们的医保卡给陈某平后,也不知道他怎么搞的,我有免费的药吃,就没问了。”一些医保卡卡主案发后向办案人员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