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男子追求女同事未遂 微博扬言杀人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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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6 09:07:29

  n海都记者 陈锟 实习生 陈玮 通讯员 黄晨

  海都讯 心仪的女生不搭理自己,25岁男子明某便认为是他人在“嚼舌根”。2012年4月,明某在福清某公司上班时追求女同事未遂,便怀疑其他同事在“说自己坏话”,并产生了报复心理。同年年底,明某改装枪支、自制弹药,欲将原本用于“打狗赚钱”的工具用来报复同事,并在微博、qq上发文扬言,最终引起警方注意。近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后,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明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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