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委书记林斌: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务实作为
“落实主体责任,首先要强化责任意识,要把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来抓,自觉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之责、落实之责。”在回答明溪落实主体责任首先要解决什么问题时,明溪县委书记林斌如是说。 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明溪县委明确责任抓落实,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2014年县直单位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明确各级各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以上率下抓落实,从县委常委会自身做起,今年来先后8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强化载体抓落实,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为抓手,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整体工作。今年初在全市率先使用“公车标识”;推行“一站式”和“并联式”审批服务;延伸拓展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一月一议”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党员干部“驻村入户”大走访活动、“转作风、优服务、促发展”活动和干部职工在岗履职情况督查。截至7月底,县委常委会共研究重点问题199件,推动全县解决问题3680件,落实帮扶资金5139万元,解决矛盾纠纷2420件;今年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1.6%,县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审批时限平均压缩60.29%。 明溪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有哪些具体做法 林斌说,一是抓常态,强化思想教育。通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触及党员干部的灵魂;同时,推进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廉政预警谈话,温馨他人平安”活动,经常给党员干部拍肩膀、“敲警钟”。今年来,开展廉政谈话23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信访谈话2人次。二是抓长效,完善机制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512”工作机制,建立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建形势、每年开展一次乡镇党委书记述职述廉的机制,同时,不断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公职人员民间借贷管理、村财村务管理等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抓惩处,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县共查处了4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效能纪律的行为,今年来共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17件17人。同时,县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92个精简到11个,促进纪检部门建立“三式协审”案件审理机制,提升办案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