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凌晨5点闯客房 房客误以为遭小偷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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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3 13:01:58
王乃玲 图王乃玲 图
  记者 张尚初 见习记者 崔易 通讯员 杜雪琪 蔡慧群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 “凌晨5点,我和老婆正睡在宾馆的床上,突然有人闯进房间,太可怕了!”事情已过去几天,然而,回想起当时在宾馆里发生的一幕,来自泉州的这对年轻夫妇仍心有余悸。经工商部门协调,宾馆免去了他们270元的住宿费,并赔偿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凌晨有人闯进客房

  9月6日,泉州的陈先生一家趁中秋节放假期间到厦门旅游,因为玩得太晚,次日凌晨2点,他们才入住杏林某宾馆。办完住房手续后,陈先生和妻子就上床休息了。

  几个小时后,陈先生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用钥匙开门的声音,他睁开眼睛,看到黑暗之中有一个人影在门边晃动,并慢慢朝床铺方向走来,这可着实把陈先生吓了一跳。此时,陈先生看到旁边的妻子上身穿得并不多,而且还在呼呼大睡。

  “抓小偷啊!抓小偷啊!”惊吓之中,陈先生突然大喊起来。他赶忙打开床头的电灯,一跃而起,上前紧紧抓住这位闯入者的胳膊。陈先生仔细一看,对方竟是一名中年女子,身上还穿着一套工作制服。

  宾馆称是正常查房

  慌乱中,中年女子奋力挣脱陈先生的控制。“你干嘛啊,我是宾馆工作人员。” “现在还是凌晨5点,哪有那么早来做保洁的 你就是小偷,我要报警。”在房间里,双方争论不休。

  眼看陈先生越吵越凶,这位中年女子只好一再解释:“我只是正常开门查房,并不清楚里面有人入住。”气愤的陈先生立刻带着这位女子来到宾馆大堂,向现场经理反映此事。“她确实是我们的保洁阿姨。”得到现场经理的证实后,陈先生要求宾馆赔偿损失,但现场经理却坚称此举是“正常程序”,拒绝向陈先生赔偿。

  部门证实是一场误会

  “好不容易放假,本想来厦门好好放松一下,结果被搞得那么郁闷。”无奈之下,陈先生向杏林工商部门投诉。

  后经工商人员了解得知,此事皆因当晚宾馆值班人员的一时疏忽引起。原来,按照一般程序,客人入住后,当晚12点值班人员会把客房的入住情况反映给保洁阿姨,再由保洁阿姨对未入住的客房进行查房整理,但是,因陈先生一家是凌晨2点临时入住的,也没有预约记录,当晚的宾馆值班人员在办理登记入住手续后,忘记将入住情况及时告知当晚的保洁阿姨,这才导致了一场“抓小偷”的乌龙。

  记者了解到,工商部门介入调解后,宾馆同意向陈先生夫妇道歉,同时免收房费270元,并赔偿对方精神损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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