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委市政府出台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走出一条百姓富、生态美、产业强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 根据意见,到2016年,全市新型林业经营组织覆盖面占集体商品林地面积的80%以上,农民涉林收入占总收入的25%以上;全市林地面积保有量在2830万亩左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现有水平,林木蓄积量达到1.49亿立方米;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800亿元。通过努力,建立起集体林区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生态增效、产业增值、林农增收、林区和谐、科学发展。 创新林地有效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家庭林场,规范发展股份林场,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探索发展林业托管经营模式,实现林业规模经营。其中发展家庭林场方面,鼓励和引导林农以亲情、友情为纽带,发挥经营大户的作用,将承包经营林地联合组建面积达500亩以上的家庭林场;探索发展林业托管经营模式方面,鼓励国有林场、国有林业采育场开展托管经营业务,引导工商企业设立林业托管经营公司,鼓励林农以林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或委托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及利益分配。 搭建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引导林权规范流转。其中设立林权公开交易平台方面,在三明市与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合作设立福建林业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基础上,申报设立林业交易所。探索林权依据树种、年龄、地类、蓄积等因子进行标准化设计,通过交易、交收、结算、支付、变更登记、托管经营等流程,开展林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通过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探索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打造林业产业升级版,调整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发展林下经济方面,发挥三明作为全国首个国家林业生物产业基地的作用,重点推广草珊瑚、黄精等优质道地药材和红豆杉、雷公藤、金线莲、金银花、铁皮石斛等特色药用植物种植,建立示范基地,促进规模发展,开辟林农增收新渠道。 拓展林业投资融资渠道,推动资本流入林业。如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推广“免评估”小额林权抵押贷款,推行花卉、苗木、竹林、经济林及林下经济产品抵押贷款,开发林产品电子仓单质押、存货质押、林权按揭贷款等新产品;吸收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选择交通相对方便、森林景观优美的林地,建设“森林人家”,以会员制形式向林权投资人出售,鼓励金融机构对建设者和购买人予以贷款支持。 加大林业发展支持力度,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财政支持林业发展,从今年起,市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林业贷款情况进行考核;市财政设立300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林业金融产品;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市财政每年从一般预算中安排500万元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支持各类林业经营组织发展,认真落实好“三免三补三优先”政策,即免收登记注册费、免收增值税、免收印花税,实行林木种苗补助、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森林综合保险补助,采伐指标优先安排、科技推广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各项扶持政策优先享受,为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建立健全林业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发展林业中介机构,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材检验、林业物证鉴定等中介机构建设,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记者 李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