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摊位引口角 两女手持菜刀互砍对方 双双受伤
本网讯(徐青梅 真坚)为争卤料摊位,两女手持菜刀互砍对方,双双受伤。7月18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批准,女子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逮捕。
周某和林某原先在漳州市区芝山镇上坂村吉马超市对面摆卤料摊,两人的摊位挨得很近。2012年6月10日20时30分,一女顾客黄某(另案处理)到林某的卤料摊闲坐。期间,黄某觉得周某的卤料摊离林某太近,要求周某将摊位摆到远一点的地方去,周某不服,随即与黄某发生口角,继而双方持菜刀互砍,最终导致双方都有刀伤。经法医鉴定,黄某的肩部及肢体部创口累计长19cm,伤情属轻伤;周某的右手受伤,伤情属轻微伤偏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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