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能静林心如“被代言” 大明星齐告厦门小诊所

唯美蕙质
2014-09-27 08:48:58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璐 通讯员 张玲玲)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侵权案件—台湾知名艺人伊能静,起诉厦门某医疗美容诊所,因其擅将伊能静照片用于公司的宣传配图。

  据悉,涉案的这家医疗美容诊所在网站上使用了伊能静等多名艺人的照片作为宣传图,而这几名艺人并未与该医疗美容诊所签订代言协议。在台湾艺人伊能静递交的起诉状中称,该医疗美容诊所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涉嫌侵犯自己的肖像权,且极容易让消费者认为自己是该医疗美容诊所的形象代言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起诉状中,伊能静要求这家医疗美容诊所立即断开所有涉案侵权链接,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道歉,并追偿8万元经济损失、2万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维权成本开支。

  记者了解到,除了伊能静外,台籍艺人林心如也卷入此案,不日将起诉至海沧区人民法院。另外,还有柳岩、马苏等4名大陆明星的照片也被该医疗美容诊所用于网站的商业配图,她们已向厦门市的另一家基层法院提出诉讼。

  “商家把明星、名人的照片随意贴在广告上,使大家误认为这些明星做过那些整容项目,从而对商家产生信任。”北京蓝鹏(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傅潮虹表示,除了用于公共新闻报道外,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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