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住处被抄了还偷 微信签名:有谁比我演得好
原标题:住处被抄了 还在继续偷
嫌疑男子明知警方追查,却不收敛,作案达四五十起 监控拍下林某文作案过程 东南网9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钦转 通讯员 郑乐和 文/图)嫌疑人林某文(男,32岁,龙海人)专门在漳州市区入店盗窃手机、提包、笔记本等物,几个月来连续作案四五十起。而且,自负的他还在微信签名写道:“时至今日,有谁还能比我演得好!”林某文明知警方追查仍继续作案,9月28日,最终被芗城警方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 数月以来,芗城区综合大市场、天下广场等多家店面屡发盗窃案,丢失手机、提包等物品。办案民警调取监控,发现嫌疑人为一名30多岁男子,理着短平头,白白胖胖挺着个啤酒肚,骑着一辆黑色电动车。 办案民警调取大量城市监控,并在分局研判中心及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锁定嫌疑人可能租住在水仙大街长运楼一带。 9月10日,办案民警对嫌疑人的住处进行搜查,查出不同品牌手机5部、手机sim卡6张、手机储存卡8张、笔记本一台。之后,嫌疑人就再也没有回到出租房。 林某文发现被警方追查后,并未收敛,仍然继续作案。9月28日,林某文最终在九龙大道与漳华路岔口路段被抓获归案。 审讯室里,林某文对其入店趁机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自去年8月份至今,林某文在芗城区、龙文区两地作案四五十起,均是盗窃手机、提包、笔记本等物品。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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