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伪造200万元日币存单诈骗伯伯被提起公诉

画长亭
2014-10-16 17:43:10

  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 卢贤明 通讯员 刘彤)伯侄二人一起去银行取钱,伯伯林某的储蓄存单交进去后,钱没取到却来了警察。原来这张储蓄存单是伪造的,而伪造者竟然就是侄子叶某。近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这起“特殊”的金融凭证诈骗案件提起公诉。
  原来,2012年2月份,林某在日本托人将200万元日币带回国内交给代其管理银行账户的叶某,委托叶某将该笔日元兑换成人民币后以林某的名义存入银行。同月24日,叶某通过一名女性“外币贩子”,将该200万日币兑换成120000余元人民币,又通过该女性“外币贩子”伪造了一张户名为林某、开户日期为2012年2月24日、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23613元的两年期“中国邮政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特种存单”,并向林某谎称已经将钱存入银行。事后,叶某将兑换所得的120000余元人民币用作生意周转。
  2012年7、8月份的一天,叶某将前述伪造的存单交给林某的妻子李某。2014年2月28日上午,已经回到国内的被害人林某见“存单”到期,便约叶某一起到邮政储蓄银行取款。当日10时许,叶某陪同林某持该伪造的“中国邮政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特种存单”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清市支行一拂路网点窗口欲提取现金时,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并报警。公安机关干警随后赶来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过一番询问,犯罪嫌疑人叶某对自己伪造存单等事实供认不讳。
  记者点评:被害人林某将其财物长期交由叶某打理,足见对其信任。案发后,林某也对叶某表示谅解。叶某如果只是出于一时资金周转需要暂时借用,事后适当沟通,也许问题能得到较好解决,但叶某却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害了自己。叶某的悲剧也提醒人们,切莫揣侥幸之心,行弄虚作假之事,否则触犯了法律,便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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