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店员抓获小偷后 反向其勒索5000元封口费
海峡导报讯 (通讯员 韩魁欢 林银红 见习记者 赖雅红)抓了小偷本是英雄,可他却以威胁手段让小偷出“封口费”,殊不知将自己送入了法网。10月17日,漳州市漳浦县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家住漳浦的陈某是某超市的监控员。6月13日上午,通过监控,他发现了一名女子将超市物品放入随身携带的包包内,准备离开。“小偷!”陈某立马跑出去将此女子拦截了下来,该女子当场承认了自己的偷盗行为。抓到小偷的陈某沾沾自喜之余,竟产生了利用此事为自己牟利的歪念头。“经清点,你偷的东西总价约450元,偷一罚十的道理你懂的,今天交5000元给我,不然我就报警,到时公安会把你抓起来!”一听到公安会来抓,该女子害怕地哀求陈某索要少一点,但陈某执意要她交出5000元“封口费”。害怕被抓的女子,只能如数将钱送到了陈某手中。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归案后,陈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