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医院保安将死婴丢河里 涉嫌侮辱尸体被诉

画长亭
2014-10-24 12:30:50

  东快讯(记者刘清华通讯员廖庆琳满荣)漳州一家妇产科医院保安杨某,随意将孕妇引产掉的死婴丢进江河,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昨日,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侮辱尸体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今年4月20日,在九龙江漳州市区洋老洲附近水域,市民发现一具婴儿尸体漂浮水面上。而在两天前,漳州殡仪馆人员在该水域也捞起一男一女两具婴儿浮尸。芗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几天后,警方通报了调查结果,确实9具婴儿浮尸来自漳州都市妇产科医院,并拘留了犯罪嫌疑人杨某。

  据查,今年1月份,该医院交代一名黄姓保安负责处理医院引产掉的死婴尸体,要求黄某把死胎婴儿带到偏僻山上掩埋。黄某叫来同事保安杨某帮忙。

  可从2014年4月起,黄某将此事交给杨某全权处理。杨某为图省事,将死婴尸体运到九龙江西洋坪大桥下,站在桥闸处,趁夜晚无人将装着死婴尸体的塑料袋子丢进河中。

  据漳州都市妇产科医院有关人员介绍,医院引产的胎儿交给一个指定的保安处理,要求深埋的,并不知道尸体被抛在江河里。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冬律师表示,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尸体火化或者无害化处理,这是对死者及其家属最起码的尊重。杨某随意将死婴尸体丢进河里的行为,不仅违反公序良俗,而且触犯了法律,应该给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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