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宣判一跨境电信诈骗案 32人骗台男子230万
龙海宣判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 32人骗台湾男子230万 多人哺乳期内仍“上岗” 闽南网10月28日讯 网上招聘妙龄女,取好听的艺名,再通过网络电话与台湾男性“谈情说爱”,待双方熟络后以“落难”手法博取同情,骗取对方进入公司控制的游戏网站进行赌博,并以此获得高额业绩奖金。 3个月不到,这一32人团伙诈骗了台湾男子230多万元人民币。 经指定管辖,日前,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郑某凤、蔡某惠等32人,被以诈骗罪判处十一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2012年4月至2013年5月16日间,张某伙同他人在厦门思明区软件园二区内,以“厦门沃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注册)名义,通过“58同城网”、“赶集网”等网站招聘“行政人员”、“业务员”。经面试合格后,张某给29名业务员分别取艺名,用于行骗。上岗前,张某还直接培训或安排他人培训“业务员”,让“业务员”熟悉有关台湾风土人情和骗人“话术”的资料。随后,出现了上述行骗一幕。 经查,29名业务员有1/3月收入上万。由于收入可观,她们明知道是诈骗仍不愿离开,直到被公安机关侦破时,其中有5人在哺乳期或怀孕期。 经法院认定,2013年3月至5月16日间,该29名“业务员”共诈骗台湾男子1118.95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236.1738万元。(海都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王跃明 刘慧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