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长刘可清: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资料图)
只有公开透明,才能有效推动政府依法办事、依章办事、依规办事,让监督的阳光照射到权力运行的每个角落。——刘可清 导报讯(记者 詹文)昨天,厦门市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刘可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建设法治政府,要回应人民群众迫切期待,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刘可清说,要完善立法,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法律法规的制定中来。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决策和立法紧密衔接。 同时,要公正文明执法。刘可清说,“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所有行政行为都依法办事、程序正当,用法治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在树立法律权威和尊严的同时做到执法便民为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公开透明,才能有效推动政府依法办事、依章办事、依规办事,让监督的阳光照射到权力运行的每个角落。”刘可清说,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通过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他强调,要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将政府不适当干预市场的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瞄准当前各方面反映强烈的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梳理各部门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 建设法治政府,要领导作表率、制度来保障。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刘可清说,这些规定,是紧箍咒、硬约束,大部分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因为领导干部如果不依法行政,擅权、滥权的机会多,造成的危害更大。同时,制度的缺失,一方面影响决策的合法、公正、科学、民主,另一方面使得决策对国家和人民造成利益损失,但又无人负责。 他强调,“对违法行政严厉问责,每个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的决策负终身责任,不管岗位怎么变,不管过了多少年,都必须对错误违法的决策承担责任。” 刘可清说,要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社会新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