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差价”百姓得实惠
据了解,我县根据医改方案要求,于今年1月1日,相继在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三个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销售,实行零差率销售。自从实行药品“零差价”,全县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出现了药品费用下降、门诊平均费用下降、住院病人平均费用下降、门诊就诊率上升、医务人员服务技术相应提升的“三降两升”现象。目前,全县各乡镇卫生院与去年同期相比,药品销售收入平均下降近30%。黄田镇卫生院院长刘义曦告诉笔者:“截止到现在为止,我院补偿患者共610人次,住院总费用为48.5万多元,补偿达37.6万多元,切实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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