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工资增长机制
公务员是否该“涨工资”的话题,已经由民间讨论进入立法机构的视野。 经济观察报获悉,一份关于公务员改革的调研报告(下称“报告”)已于10月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中最关键部分是,报告指出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已有8年未作调整,公务员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建议尽快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除此之外,报告还重点提出,在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中,应该进一步将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细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推动公务员管理从“大一统”模式走向精细化分类管理。 本轮关于公务员改革的调研,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参与配合。具体调研的时间是在今年6月至9月。整个调研深入到北京、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湖南、广西、重庆、陕西、新疆等9个省(区、市)和公安部、海关总署两个中央国家机关。 经济观察报了解到,最后完成的报告已提交至10月底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一位人社领域专家分析认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人社部等方面所做的一系列相关公务员改革的调研,都是在为修订《公务员法》做准备,预计修订工作明年将正式启动;与此同时,相关公务员工资机制、分类管理等一系列改革也会快速推进。 工资增长机制 中国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主要是依据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标准全国统一,公务员工资差距主要是体现在津贴补贴部分。 2013年,人社部等方面曾对各省公务员工资情况做了调查摸底,得出的结论是,现在公务员工资收入中,基本工资占比大约是1/3左右,剩下的就是各种名目、花样繁多的津贴补贴。由于各省之间、同一省内不同县市之间,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标准不一致,导致国内公务员收入之间差距悬殊,最低和最高每年相差1.5万元。 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公务员工资的调研结果,与人社部之前的结论基本一致。对于公务员工资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与人社部提出相同的建议,就是要调整公务员工资结构,把基本工资占比加大,把津贴补贴部分的占比降低,这等于间接限制了公务员工资中的不合理灰色收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曾公开表示,“应该为公务员涨工资”。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的调研报告也指出,目前公务员工资水平并未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保持同步增长,相关方面应该尽快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将公务员和其他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作为提高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以此来形成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事实上,从2013年开始,人社部就已经在着手推进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相关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建议,也基本与人社部推进公务员工资改革的目标方向保持一致。 目前公务员工资改革存在的主要矛盾是,包括一部分专家在内,国内反对公务员涨工资的声音很大。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对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前景并不看好。在他看来,目前除了一些国企、外企职工的工资较高,民企、私企的职工工资普遍偏低;推进公务员工资改革,应该综合考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以及城乡居民的整体利益,而不应该过分强调“应该为公务员涨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