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通过微信摇一摇相识 “闪婚”两月后“闪离”

洋葱花
2014-11-08 21:55:15

“网络语言”虽俘获芳心,可真正在现实中共同生活后,家庭不再是虚拟的经营。不久二人因琐事便发生矛盾。原告认为被告经常无故与其吵闹,并有家暴行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遂向法院起诉离婚。

受理该案后,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召集进行庭前调解,并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倾诉。调解过程中,被告认为造成今天的局面双方均存在过错,双方确实也无法再继续生活,同意与原告离婚,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两人短暂的婚姻到此终结。

两人在网络上升华了感情,却未能经过生活的考验。微信交友虽易,成婚不易,且爱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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