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物价局称目前尚不会考虑实行阶梯气价

绫小路義行
2012-07-25 10:03:15

  台海网7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最近,南京、无锡、徐州、淮安、扬州和镇江等地物价局发布民用天然气改革听证公告,探索试点“阶梯气价”。这引发了厦门市民的关注,有人也发出了疑问,厦门是否也有可能实行阶梯气价

  在国内,从去年就开始有城市实行阶梯气价了。河南省内14个城市已于2011年12月10日实施阶梯气价。以郑州民用天然气价格为例,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以内为每立方米2.25元;超出5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立方米2.93元。

  在厦门,天然气的价格一直较为稳定。虽然在这个月初,厦门天然气汽车加气每立方米降价0.2元,即由5元/立方米调整为4.8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每升降价0.25元,即由4.70元/升调整为4.45元/升。

  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物价局了解到,厦门早在多年前就做过阶梯气价的调研。但目前尚不会考虑实行阶梯气价。

  据介绍,目前厦门市天然气气源来自于印尼,属进口液化天然气,由于采购的进口天然气成本是由国际天然气市场定价,因此进口的天然气价格成本明显高于国内天然气。进口天然气由于来源不同、成本不同,所以终端销售价格也会不同。现在厦门民用天然气的价格是每立方4元。

  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实行阶梯气价主要是从节约能源的角度考虑,对于天然气的使用,一般比较固定,不会像水那样存在浪费的现象,所以也没有必要实行阶梯气价,且现阶段也不会对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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