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建筑垃圾随处堆放 今起谁产生谁承担责任

绫小路義行
2012-07-26 10:19:45

  宁德网消息 (记者 吴宁宁) 建筑垃圾随处堆放,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还影响了市民的生活环境。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 据悉,目前我市正积极进行对外招标,确定建筑垃圾处置公司,确定受纳场。8月1日开始,市政府将发布集中整治通告,公布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指定地点、垃圾处理公司电话等,正式实施市场化运作。

  为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的管理,制止和打击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行为,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在了解、借鉴省内外一些城市成功做法的基础上,近日,我市出台了《宁德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市场化运作方案》。

  根据方案,我市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垃圾、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将无主的城市建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经评估后推向市场,实行公开招标。同时,对新产生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有偿服务。另外,我市还将加强对中标的建筑垃圾处理公司的监管工作,督促其加强自律,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依法经营。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引导建筑垃圾统一运送到受纳场堆放,杜绝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确保城区干净整洁。

  7月30日前,我市将完成中心城区包括无主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的评估、制定招标方案、实行对外竞标、确定中标的建筑垃圾处理公司及建筑垃圾受纳场等事宜。8月1日开始,为集中整治及实施阶段,市政府将发布集中整治通告,公布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指定地点、垃圾处理公司电话等,正式实施市场化运作。

  与此同时,方案要求,相关职责部门及单位要按管理职责加强监管,并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其中,市行政执法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将建筑垃圾的监管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引导建筑垃圾运送到受纳场集中处置。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理公司的监管工作,督促其加强自律,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依法经营。要结合日常巡查及“清违”工作,加大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的处罚力度,制止和打击不按指定地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制止和打击违规利用工程渣土进行非法填方、非法填海、非法抢建的行为。涉及相关行业的,协同国土、海洋、林业、住建、水利、环保、监察等部门调查处理。对尚未纳入规范管理的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家居装修垃圾,由市行政执法局负责责令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场地进行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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