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怎么审卖淫女 派出所里强奸卖淫女(图)

hello菜菜
2014-11-28 21:13:46

网络配图

广受社会关注的温岭警察在工作时间,在派出所办公室里强奸未成年卖淫女一案,昨天在温岭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陈昌涛因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赔偿受害者3万元。

事起 派出所里民警强奸卖淫女

事件要回溯到今年10月15日下午。

温岭市新河派出所查获了一起涉嫌卖淫嫖娼案件,抓了一对男女。女子冯某,来自江西玉山,但当时这对男女的“业务”还没有做成。当天值班的民警就是陈昌涛,27岁,大学文化,已婚,2005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温岭市公安局工作。

当天晚上7点多,陈昌涛违反审讯规定,让协警将冯某带到自己办公室,独自一人对冯某进行询问。

询问过程中,冯某非常害怕,多次请求陈昌涛不要把自己卖淫的事告诉家里人。陈昌涛利用冯某的这点心理,乘机对冯某动手动脚。

冯某表现出抗拒,百般躲闪。陈昌涛就开始言语威胁,对冯某说要是不听话的话,就把她卖淫的事告诉她的父母。遭到威胁后冯某不敢再反抗,由着陈昌涛脱下自己的连裤袜和内裤,按照陈昌涛的要求跪在办公室的藤椅上,陈昌涛与其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晚上9点多,陈昌涛把冯某放了。几个小时后,他跟所领导汇报,说证据不足,把女嫌疑人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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