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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爱遭拒杀死女孩姨妈一审判死刑 事前三天曾表白
感情受挫残忍杀人,虽认罪态度好尚不足从轻
闽南网讯 去年12月7日,一起命案震惊了芗城区石亭镇塘边村。村民林某兰带4岁的孙子到妹妹家串门,撞见同村的黄某强持刀绑了小外甥女黄某冰。黄某强因此将其灭口,残忍杀害。最终,黄某强租车逃到赣州,被警方抓获。》》》详情:姨妈撞见外甥女被绑惨遭灭口
前日,漳州中院一审以黄某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他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黄某强为他一时冲动的歹行付出了代价。而另一边,林某兰一家的生活却难以平静,至今恍如还在梦魇中。
事发前三天
他向她做了最后一次表白
黄某娟证实,她与黄某强是小学同学。2013年4月13日,黄某强向其表明要跟她处对象,被她拒绝。后来,黄某强又表白了几次,也都被拒绝了。2013年12月3日10时许,黄某强qq联系她,问其当晚是否有空,并说自己要做最后一次努力,想跟她求婚。再次被拒后,黄某强不死心,再次问以后也不会答应吗 她回答不会,称自己无法接受其性格,拒绝当晚见面。黄某强说随便,反正他一无所有。
而黄某强在接受警方讯问时供述,自己在黄某娟的qq空间,发现她与其他男子的亲密照,于是心生杀机。黄某强称,他知道黄某娟在培训考驾照,星期六、星期日中午有可能会回家,所以选择星期六去她家杀她。而且,白天只有她妹妹黄某冰一个人在家。他就准备了透明胶带、纱布、绳子和一把军用匕首,用来挟持黄某冰,并准备了另一把唐刀用来杀害黄某娟,还准备了汽车以便逃跑。
骗说要转交东西
趁人不注意掏刀架脖子
黄某娟的妹妹黄某冰在接受警方询问时陈述,事发当天上午10点多,她在姐姐房间里玩电脑。黄某强用qq发信息给她,说要拿东西让她转交姐姐。而后,黄某强提着一个装着鞋盒子的塑料袋,自行进了姐姐的房间,把鞋盒子放在床头。她没有在意,继续玩电脑。
不想,黄某强突然走到她身后,告诉她:“等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大声叫!”黄某冰回忆,当时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一把短刀就架在了脖子上,黄某强让她拿出鞋盒子里的绳子绑住脚,后绑住其手,用布塞住嘴巴,再用胶带将嘴巴封住。随后,黄某强开始乱翻东西,将姐姐照相机里的内存卡装进自己的口袋,把二楼的窗帘全部拉上,并将姐姐电脑里的一些照片删掉。
就在这时,林某兰带着4岁的孙子小豪(化名)来串门。黄某强想把黄某冰拉到卫生间,没想,小豪已经进门。黄某强便一手把小豪拉进房间,拿着刀出去,残忍杀害了林某兰。林某兰身中12刀,经法医鉴定,林某兰是锐器刺破心脏造成心脏破裂死亡。
死者的家人至今犹在梦魇
昨天,林某兰的丈夫黄某宝接受海都记者专访。
黄某宝介绍,至今,孙子都会跟幼儿园的同学说起自己的奶奶被人杀了,浑身是血。原来,林某兰被砍数刀后,大声呼叫小豪赶紧离开,小豪最终跑进了邻居家才躲过一劫。“发现他的时候,还一直发抖,不敢哭出声音。”
黄某宝介绍,黄某强与自己儿子也是小学同学,自己当年办竹器厂的时候,黄某强的母亲就在厂里打工,黄某强也经常来厂里玩耍,而且塘边村人口不多。“他肯定是认得我妻子的。”黄某宝说,真没想到,熟人都能狠下杀手。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黄某强因个人感情受挫而预谋杀害黄某娟,为达此目的准备作案工具,先捆绑控制黄某娟的妹妹,后怕事情败露持凶器杀害林某兰,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虽然黄某强认罪态度好,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部分经济损失,但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海都记者 曾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