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男子帮人套现23万后 拿着银行卡拔腿就跑
东快讯(记者黄妍通讯员陈忠飞)帮人套现,刷卡后拿着银行卡竟拔腿就跑,日前,仓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3年12月18日,被害人邹某为套取银行卡中的现金,通过百度网络搜索到被告人李某,两人约定以收取1%的手续费,李某帮邹某套现23万元。 双方交谈过程中,李某得知邹某欲找其套现的兴业银行理财卡是储蓄卡,李某误认为该银行卡来路不正,当时心里就起了歪念头。 2013年12月20日李某为防止邹某记住自己所经营店面的地址,故意将邹某带到仓山区盖山工商行政管理所附近的路边进行刷卡交易。李某利用随身携带的一部pos机对邹某的银行卡成功刷卡消费人民币23万元,随后邹某拿出另一张银行卡要求李某将套现款23万元转到该银行卡上,李某接过邹某的银行卡后谎称要先给邹某拍照,之后趁邹某不备拔腿就跑。 邹某随即报警。仓山公安分局冻结了该笔款项,使李某无法取得该笔交易款。李某作案后潜逃,于2014年2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此案由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仓山法院近日认定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23万元人民币,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犯罪未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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