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村干部占用救灾款 用于个人消费获刑八月
导报讯(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志南 陈玉章)百姓受灾,政府发放救灾款,没想到村报账员竟虚报、冒领救灾款。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3年7月间,因“西马仑”热带风暴的袭击,龙海市某村庄出现房屋受淹倒塌、家具电器浸水等情况,受灾情况较为严重。为此,政府部门专门拨付专项专款,发放救灾补助款。而该村报账员朱某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却利用协助政府向受灾农户发放“西马仑”热带风暴救灾款之职便,采用多报、虚报冒领等手段非法占有救灾款12500元,用于其个人生活费用。 2014年4月间,村民因救灾款发放等事项上访,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朱某于2014年5月23日向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投案。鉴于案发后,朱某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退还全部赃款,龙海市人民法院给予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不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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