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17岁未婚妈妈想见儿子 称是被老板恐吓生子

饭小饱
2014-12-25 09:12:54
 

  称被老板恐吓生子,孩子被抱走;男子称女方是自愿的

  晨报特派漳州记者 黄小英

  “我好想见见我的孩子,他才出生40多天。”今年刚满17周岁的小华(化名)未婚,却在42天前产下了一名男婴。她说,小孩刚出生第5天,就被小孩父亲带走了。前日,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介入调解该起事件。

  女子:被老板恐吓

  小华初中毕业后就出来上班了,去年,她在漳州龙海九湖镇一家时钟厂打工时认识了该工厂的老板朱先生。朱先生33岁,已婚,有个9岁的女儿。“去年11月份,我一个人在工厂宿舍时,朱老板突然来到我们宿舍说要拿材料,并强行和我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他恐吓我不能报警,也不能告诉我爸妈,否则要踹死我。”小华说,这之后,朱先生又以同样的手段多次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

  今年6月份,小华发现自己的例假推迟了很久,肚子也有些凸起,朱先生带她到医院诊断,发现小华已经怀孕5个月。“他还带我去广东做产检,得知是男婴后,就不同意我引产。”

  今年11月12日,小华在漳州某医院产下一名男婴。小华说,直到孩子出生后,家人才知道这件事,并赶到漳州市区来看她。

  “得知我爸妈要来看我,朱老板就把孩子抱走藏起来了。”小华拿着手机里的男婴照片说,小孩出生5天后就被朱先生带走,她再也没有见过孩子。她说,自己多次打电话向朱先生讨要说法,朱先生给出的回复是“要孩子不可能,要钱也没有”。

  男子:对方是自愿的

  记者前日联系上了当事人朱先生。他称,事情并不是像小华说的那样,小华是自愿和他交往的,也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朱先生说,小华今年8月份时回过一次家,“当时她肚子已经很大了,她的爸妈怎么可能不知道她怀孕 她之所以要把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要跟我拿钱”。他表示,小华的爸爸10天前还给他打电话说要50万元。至于自己为何要把孩子带走,是因为小华和其家人此前说过要把孩子卖掉,所以他才将孩子带回家中的。

  朱先生说,孩子在他家生活得很好,他会继续抚养下去。

  律师:可向法院求助

  福建漳州泾渭明律师事务所的叶律师表示,小华年龄在14周岁以上,如果不是自愿与朱先生发生性关系,可到公安机关报案,看其是否构成强奸罪。此外,小华可携带男婴的出生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到法院确认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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