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查违规问题149起

饭小饱
2014-12-25 09:18:56
检查公车入库情况成为市民政局规范公车管理的一项制度。(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检查公车入库情况成为市民政局规范公车管理的一项制度。(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群众接受问卷调查。(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群众接受问卷调查。(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厦门运输发展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志国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吴志国在公务接待中存在超标准及违规购买高档烟酒的问题。2014年9月,厦门公交集团纪委给予吴志国党内警告处分。

  思明区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书记姚扁明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10月份以来,姚扁明多次驾驶思明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公务用车送其儿子、儿媳上班。2014年11月,思明区纪委给予姚扁明党内警告处分。

  集美区教育局调研员、副局长陈晓辉,副调研员、教育科科长张旭扬收受节礼问题。

  2011年至2013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陈晓辉、张旭扬分别数次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及礼券、礼物等。2014年6月,集美区纪委分别给予陈晓辉、张旭扬党内警告处分。

  同安区国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许建文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5月19日晚,许建文与朋友在同安区一餐馆聚餐后,让单位司机驾驶公车送其回家。2014年8月,同安区纪委给予许建文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市纪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但是,有的单位压力传导不足,存在上紧下松现象,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

  市纪委指出,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上率下、以上督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做到令行禁止,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为全面推进法治厦门建设,打造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2014作风建设持续发信号

  1月

  ● 《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

  ●《关于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加强执纪监督的通知》

  ●《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七个严禁”落实情况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纪委近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明察暗访通报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

  2月

  ●《关于推进“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的意见》

  3月

  ●《关于开展“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的通知》

  ●《关于在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中严肃纪律的通知》

  ●《关于在会所整治中开展“三不”承诺的通知》

  4月

  ●《关于转发省纪委近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关于进一步严肃招商引资和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基层党风政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关于一起不作为典型案例的通报(同安区新民镇乌涂外口生活小区变相销售小产权房及相关部门推卸监管责任问题)》

  5月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

  8月

  ●《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关于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

  9月

  ●《关于在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严肃纪律的通知》

  ●《转发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整改中进一步抓好清理整顿培训中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1月

  ●《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

  12月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黄璜 市民评代表 王耀荣 柯明哲 刘春 张绍玲 王忠武

  本版文/本报记者 薄洁 黄璜(除署名外)

  实习生 李怡萱 林晓静

  即将过去的2014年,是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为突破口,在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中可圈可点的一年。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规问题149起,处理15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5人。一系列推进的作风建设制度规定逐步健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管理等更加规范,今年上半年,市级“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93%;朴实的文风、务实的会风……群众深切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新风。

  抓铁有痕

  一个节点一个节点进行监督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明察暗访已成为了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监督常态。在这种高压态势下,一些顶风违纪问题被及时发现,并受到严肃处理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市共通报曝光20期45起典型问题。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中国节庆日多,节日怎么过,是对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往往是“四风”问题的集中爆发期,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容易蔓延。为此,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紧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节前就下发通知,强调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纪律要求,并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

  公园、景区内有不少高档餐饮场所,为防范公款吃喝等问题,根据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精神,相关部门开展公园内经营场所的专项整治,对白鹭洲公园内违章搭盖、合同期满的“田园沐屋”予以强制拆除,恢复绿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市6625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作出了“三不”(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公款吃喝、公款“博饼”、公款旅游、公车使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检查评比、治庸问责、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整治,持续对酒店(楼)、娱乐(健身)场所、学校、公园、景区、内部食堂等开展明察暗访,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做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正是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治理,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狠抓,如今,高档节礼变得“烫手”,公车私用大大减少,公款吃喝不见踪影……监督执纪问责效果明显,群众更是切实感受到了风气的变化。不久前,《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随机采访到了一对到北京旅游的厦门夫妇,这对夫妇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博饼”活动原本是厦门的一项民俗活动,但近年来公款“博饼”等不良风气让这一民俗变了味,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厦门严禁公款“博饼”,这一不良风气得到了有效遏制,也带动了社风民风,让“博饼”回归民俗文化本意。

  制度建设

  让违规者在铁律前却步

  “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破冰,除出重拳惩戒外,还必须有一整套让违规者却步的规章制度。

  思明辖区内发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拍下照片,发微博@思廉明志,过一会儿,思明区纪委工作人员就会在微博上与反映人联系,了解具体举报信息,再调查落实……思明区纪委借助微博、微信等建立的网络投诉处理机制,运用到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中,从受理到处理、反馈形成了一套严格的制度。

  市民政局针对公车管理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制作统一收纳公车钥匙、行驶证的盒子,标明车牌号等信息,使公车使用情况一目了然;完善了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局机关停车场,确需公务出行的,需报局主要领导批准,由值班人员开单后才能出行。

  市人社局从制度建设入手,出台了《公务活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车管理和使用规定》以及《“三公”经费管控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针对新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我市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涉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三严格十不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中的“八个严禁”,《厦门市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