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抄袭案于正败诉需禁播 作家同行纷纷点赞

饭小饱
2014-12-26 11: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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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一审宣判宣判现场

  对于此抄袭事件,众网友也纷纷留言发表观点并调侃,其中有网友称:“于正有难,八方点赞。”也网友称:“今天央视新闻。人民日报。真给力啊。”

  琼瑶称于正曾求和解

  昨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主要包括:1.被告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四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2.被告余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刊登致歉

  宣判后,于正工作室第一时间就通过微博发出了声明。“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等四家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余征与四家公司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我们对此表示遗憾。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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