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区一无证药剂员竟行医 输液致人亡获刑
没有医师执业资格,却为他人看病输液,结果造成就诊人死亡。经漳州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黄某构成非法行医罪,被芗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 黄某在漳州市区北环城路木材市场经营一家药店,其职业工种仅为药剂员,并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却兼任起医师,为他人看病输液。今年5月15日16时,受害人傅某身体不适,到药店输液,之后发生异常。当晚6时30分,黄某见情况不妙,便对傅某进行抢救,后看到病人情况比较危重,赶忙将傅某送到附近的医院抢救,但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傅某因药物过敏性休克死亡。(导报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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